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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9日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玆通告陽光油砂有限公司(「陽光」或「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八時 正(香港時間)假座香港灣仔港灣道18 號中環廣場35 樓PLAZA會議室雷格斯會議中心舉行 「A」類有投票權普通股(「股份」)持有人(「股東」)週年大會及特別大會(「大會」),以處理下 列事項:

  1. 省覽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經審核財務報表、本公 司董事會(「董事會」)報告及其審計師報告;
  2. 釐定來年選任本公司董事數目;
  3. 選舉本公司於下一年度之董事;
  4. 委任下一年度之審計師,並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5. 審議並酌情通過(無論有否作出修改)批准更新本公司的首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百 分之十(10%) 授權(「經更新計劃授權」)的普通決議案,詳述於隨附通函;
  6. 審議並酌情通過(無論有否作出修改)批准由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 三十日期間根據董事股份補償安排(定義見隨附通函)以股份向董事支付基本聘用袍金 (定義見隨附通函)的50%代替現金的普通決議案,詳述於隨附通函;
  7. 審議並酌情通過(無論有否作出修改)批准由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 三十日期間根據董事股份補償安排(定義見隨附通函)以股份向聯席主席支付基本聯席 主席袍金(定義見隨附通函)的50%代替現金的普通決議案,詳述於隨附通函;
  8. 審議並酌情通過(無論有否作出修改)批准根據董事股份補償安排(定義見隨附通函)以 股份向董事支付未來基本聘用袍金(定義見隨附通函)的50%代替現金的普通決議案, 詳述於隨附通函;
  9. 審議並酌情通過(無論有否作出修改)批准根據董事股份補償安排(定義見隨附通函)以 股份向聯席主席支付未來基本聯席主席袍金(定義見隨附通函)的50%代替現金的普通 決議案,詳述於隨附通函;
  10. 審議並酌情通過(無論有否作出修改)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向董事會授予一般授 權以配發、發行及以其他方式處置不超過百分之二十(20%) 已發行股本的未動用股份 的建議(於隨附通函內詳述;
  11. 審議並酌情通過(無論有否作出修改)批准本公司向董事會授予一般授權以購回不超過 百分之十(10%) 已發行股本的股份之建議的普通決議案(於隨附通函內詳述);及
  12. 處理可能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上正式提呈的其他事宜。

大會的時間及地點
大會將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八時正(香港時間)假座香港灣仔港灣道18 號中環廣 場35 樓PLAZA會議室雷格斯會議中心舉行。

登記股東
倘閣下以本身名義持有股份,則閣下為本公司的登記股東(「登記股東」)。身為登記股東, 倘閣下無法親身出席大會且欲確保閣下的股份於大會上獲行使投票權,閣下須依照隨附代 表委任表格及通函內所列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註明日期及加以簽署並將其發送。該代 表委任表格亦將刊載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 司網站www.sunshineoilsands.com。

實益股東
倘閣下以於經紀行或中介機構(即經紀、投資行、結算所或類似實體)開立的賬戶持有股 份,則閣下為本公司的實益股東(「實益股東」)。實益股東須遵循閣下的中介機構提供的投 票指示表格或其他代表委任表格內所列指示以確保閣下的股份於大會上獲行使投票權。

記錄日期
所有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四時三十分(香港時間)及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四 時三十分(卡爾加里時間)(「記錄日期」,視情況而定)之登記股東均可親身於大會或其任何 續會上投票,彼等(包括實益股東)亦可委任其他人士(毋須為股東)作為其代表代其出席大 會並投票。

發送代表委任表格
從本公司於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收取本通函及其他隨附大 會資料的股東,其若未能親自出席大會,請在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填寫日期及簽署並以 隨附的回郵信封寄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灣仔皇后大 道東183 號合和中心17M樓

從本公司於加拿大的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Alliance Trust Company 收取本通函及其他 隨附大會資料的股東,其若未能親自出席大會,請在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填寫日期及簽 署並以隨附的回郵信封寄回Alliance Trust Company,地址為Suite 1010, 407 - 2nd Street SW, Calgary, Alberta, Canada T2P 2Y3

所有代表委任文件均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前至少48 小時(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香港 及卡爾加里公眾假期)(即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卡爾加里時間)及二零 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時三十分(香港時間),視情況而定)由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 司或Alliance Trust Company(如適用)接獲或於大會當日在大會開始前送達大會主席, 方為有效。

大會結果
大會的表決將以點票方式進行,其結果將於大會後在本公司及聯交所網站刊載

 

承董事會命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聯席主席
Michael John Hibberd

聯席主席
沈松寧

 

關於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陽 光是一家總部設在卡爾加里的上市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及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多倫多證券交易市場上市。陽光油砂專注發展其位 於阿薩巴斯卡油砂地區的重要油砂租賃權。本公司於約110萬英畝的油砂租賃擁有100%權益,這相當於阿薩巴斯卡地區授出的總油砂租賃約7%。本公司正專 注實現West Ells項目地區里程碑。West Ells首個生產項目目標為每日5,000桶,緊接著獲批准增產至原定計劃每日10,000桶生產量。除West Ells活動以外,陽光油砂已取得Thickwood SAGD項目每日10,000桶的監管審批及正為Legend申請額外每日10,000桶的監管審批。

進一步查詢,請聯絡:

David Sealock先生 過渡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電話:(1) 403 984 1446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