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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8日
補充公告 根據一般授權認購新股份
茲提述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香港時間及卡爾加里時間)刊發之公告
(「該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之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謹此補充如下:
本公司預期不會就認購事項支付任何重大開支,因此認購事項的預期所得款項總額及所得款項淨額預期為約 6,992,000 港元(約 1,253,675.68 加元)。所得款項淨額預期不遲於交割後 15 天內動用。所得款項淨額的建議用途詳情載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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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款項用途 |
所得款項淨額概約 百分比 |
估計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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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償還已到期債務 - 向獨立第三方個人朱慧敏女士發行、金額為 657,298.55 美元(約 5,126,928.69 港元)的債券,該債券涉及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的清盤呈請 |
約73.3% |
約5,127,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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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一般營運資金 — 礦產及地租賃營運開支 |
約14.0% |
約978,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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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一般營運資金 — 法律費用 |
約12.7% |
約887,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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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100% |
6,992,000港元 |
*僅供識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