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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31日

根據一般授權發行股份以債轉股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和 阿爾伯塔省卡爾加里(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陽光」)(香港聯交所:2012)董事會(「董事會」)宣佈以下事項:

 

 

根據一般授權發行股份以債轉股

 

於香港時間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卡爾加里時間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本公司與債權人訂立債轉股協議。據此,本公司將向債權人配發及發行相關股份以債轉股,以此作為債權人債務的全數及最終結算。

 

發行價為0.50港元:

(i)較聯交所緊接及包括香港時間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即緊接確定債轉股協議日期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前連續五個交易日所報的每股普通股之平均收市價0.486港元溢價約2.88% ;及

 

(ii)較聯交所於香港時間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所報的每股股份之收市價0.48港元溢價約4.17%。

 

相關股份將在所有方面與現有股份享有同等地位,並將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本公司將向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申請批准相關股份的上市及買賣。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僅決議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60,000,000股股份。是次相關股份之配發及發行無須獲得股東批准。

 

股東與潛在投資者應注意,完成發行受限於債轉股協議之條件的達成。由於發行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股東與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發行相關股份

根據本公司於香港時間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卡爾加里時間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與債權人訂立之債轉股協議,本公司將以發行價向債權人配發及發行相關股份,以此作為應付債權人債務的全數及最終結算。

 

 

相關股份

假設並無進一步發行新股份或購回股份,相關股份大約相當於:(i)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之現有已發行股本的1.62% ;及(ii)緊接完成發行後本公司經擴大的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60%。


 

 

發行價

發行價為0.50港元:

 

(i)較聯交所緊接及包括香港時間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即緊接確定債轉股協議日期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前連續五個交易日所報的每股普通股之平均收市價0.486港元溢價約2.88%;及

 

(ii)較聯交所於香港時間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所報的每股股份之收市價0.48港元溢價約4.17%。

 

發行價由公司與債權人參考股份的市場情況和現行市價公平磋商後決定。

 

發行相關股份的一般授權

相關股份將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且相關股份之發行無需股東批准。在一般授權下可予發行的股份最多為68,174,030股。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僅決議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60,000,000股股份。是次相關股份之配發及發行無須獲得股東批准。

 

位與申請上市

 

相關股份將根據一般授權發行,並將彼此之間,且與完成日期當日現有的已發行股份在各方面享有同等地位。本公司將向聯交所申請批准相關股份的上市及買賣。

 

條件

 

債轉股協議待以下條件達成後,方告完成:

 

(i)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相關股份的上市及買賣 ; 和

 

(ii)   獲得政府或其他監管機關或適用法律要求的所有必要的相關批准和同意。

 

上述條件均不能被豁免。如果發行條件在香港時間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或之前(或債轉股協議各方可能達成共識的其他時間及日期)未能達成,債轉股協議應終止,且本公司與債權人均不用承擔債轉股協議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

 

 

對股權架構的影響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503,180,414股股份。

 

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及緊隨發行完成後的股權架構(假設本公司之股權架構於本公告日期至本次發行完成日期期間並無其他變動)如下。

 

 

 

於本公告日期

 

緊隨配售完成後(假設本公司之股權架構於本公告日期至本次發行完成日期期間並無其他變動)

股東名稱

股份數目

 

股份概約

百分比

股份數目

 

股份概約

百分比

孫國平

170,962,591

 

33.98%

 

170,962,591

 

33.43%

債權人(張駿)1

13,576,400  

 

2.70%  

 

21,750,430

 

4.25%

公眾股東

  (不包括債權人)

318,641,23

 

63.32%

 

318,641,423

 

62.32%

 

 

 

 

 

 

 

 

總數

503,180,414

 

100.00%

 

511,354,444

 

100.00%

 

附註:

1.截至本公告日期,張駿先生持有本公司 13,576,400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2.70%

2.根據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香港時間)之公告,本公司與債權人Future Communications Limited訂立和解協議,據此,本公司將發行及配發合共60,000,000A類普通股投票權股份,以全數及最終清償本公司拖欠彼等之應付款項。於本公告日期,上述股份發行尚未完成。

 

訂立債轉股協議的理由及裨益

截至債轉股協議日期,本公司欠債權人的應付債務總計為4,087,015港元 (約716,869.26(1)加元)。此應付債務將由是次發行8,174,030股股份結算。
 
本公司董事認為以發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應付債務不會導致公司大量現金流出,同時又減少了公司負債。因此,董事認為債轉股協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且本次發行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附註:

  1. 1.        加拿大銀行的名義中午匯率(於2025729日)1.00加元兌5.7012港元計算。
    本公司於過往12個月的股本集資活動

 

本公司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的12個月進行了以下股本集資活動。

 

公告日期

集資活動

預計所得
款項淨額

擬所得款項淨額

的用途

所得款項淨額

實際用途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十八日

根據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香港時間)/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卡爾加里時間)授出一般授權的普通股私人配售

18,504,380港元

(約3,241,967加元 (1))

償付債權人之債務

全部金額18,504,380港元(約3,241,967加元)用於清償債務。由於發行股份是為了償還應付款項,因此公司沒有實際現金流入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根據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香港時間)/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卡爾加里時間)授出一般授權的普通股私人配售

17,043,508港元

(約3,050,787加元 (2))

償付債權人之債務

全部金額17,043,508港元(約3,050,787加元)用於清償債務。由於發行股份是為了償還應付款項,因此公司沒有實際現金流入

 

二零二五年

四月二十八日

根據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香港時間)/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七日(卡爾加里時間)授出的特別授權普通股私人配售

73,039,619港元

(約13,052,180加元 (3))

償付債權人之債務

全部金額73,039,619港元(約13,052,180加元)用於清償債務。由於發行股份是為了償還應付款項,因此公司沒有實際現金流入

 


附註:

 

  1. 1.       加拿大銀行的名義中午匯率(於2024518日)1.00 加元兌5.7077 港元計算。
  2. 2.       按加拿大銀行的名義中午匯率(於2025416日)1.00 加元兌5.5866 港元計算。
  3. 3.       按加拿大銀行的名義中午匯率(於2025425日)1.00 加元兌5.5960 港元計算。
  4. 4.       根據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香港時間)之公告,本公司與債權人 Future Communications Limited訂立和解協議,據此,本公司將發行及配發合共 60,000,000A類普通股投票權股份,以全數及最終清償本公司拖欠彼等之應付款項。於本公告日期,上述股份發行尚未完成。

 

股東與潛在投資者應注意,完成發行受限於債轉股協議之條件的達成。由於發行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股東與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定義

在本公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句被賦予的涵義如下:   

 

“完成”

本次發行的完成

 

“完成日期”

完成的日期

 

“關連人士”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債權人”

張駿

 

經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彼等所知、所悉及所信,債權人及其密切聯繫人士均獨立於本公司、本公司關連人士及其各自聯繫人士,且與彼等概無關連

 

“債轉股協議”

本公司與債權人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香港時間) 就有關發行股份以債轉股而訂立的協議

 

“董事”

本公司的董事

 

“一般授權”

本公司股東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香港時間)/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卡爾加里時間)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會的一般授權,授權董事配發及發行不超過於股東週年大會當日已發行及發行在外股本總額百分之二十(20%)的未發行股本

 

“香港”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發行”

根據債轉股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向債權人配發及發行相關股份

 

“發行價”

每股相關股份0.50港元

 

“上市規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應付債務”

即截至債轉股協議簽署之日本公司尚欠債權人的未償債務金額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欠債權人金額為4,087,015港元

 

“相關股份”

8,174,030股新股,相當於應付債務金額除以本公司於完成日期將向債權人配發及發行的發行價

 

“股份”或“普通股”

本公司在聯交所上市的A類投票普通股

 

“股東”

已發行股份的持有人

 

“聯交所”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加元”

加拿大法定貨幣加元

 

“港元”

香港法定貨幣港幣

 

“%”

百分比

 

 

 

關於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總部設在卡爾加里的上市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本公司專注開發其位於阿薩巴斯卡油砂地區的重要油砂租賃權益。本公司於阿薩巴斯卡地區擁有約一百萬英畝油砂及石油和天然氣租賃權益。本公司正專注實現West Ells項目地區的里程碑式開發目標。West Ells的初步生產目標為每日5,000桶。

 

進一步查詢,請聯絡:

 

孫國平先生

執行主席

電話:(852) 3188 9298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址:www.sunshineoilsands.com

 


 

 

前瞻性資料

 

本公告包含有關本公司的計劃及預期的前瞻性資料。有關前瞻性資料受多種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其他因素所限。除過往事實的陳述及資料外,所有陳述均為前瞻性陳述。使用「估計」、「預測」、「期望」、「預期」、「計劃」、「目標」、「願景」、「目的」、「展望」、「可能」、「將會」、「應當」、「相信」、「打算」、「預料」、「潛在」等詞彙及類似表述旨在識別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乃基於陽光的經驗、目前信念、假設、陽光 可取得的過往趨勢資料及預測,並受多種風險及不確定因素所限,包括但不限於與資源定義及預期儲量及可採及潛在資源估計、未預期成本及開支、監管批文、石油及天然氣價格不斷波動、預期未來產量、獲得充足資本為日後發展融資的能力及信貸風險、阿爾伯特的監管架構變動(包括監管審批程式及土地使用指定用途的變動)、許可費、稅項、環境、溫室氣體、碳及其他法律或法規及其影響相關的風險及不確定因素以及與合規相關的成本。儘管陽光認為該等前瞻性陳述所代表的預期屬合理,然而無法保證 有關預期會證實為正確無誤。讀者務請注意本公告所討論的假設及因素並非詳盡無遺,故讀者不應過度依賴前瞻性陳述,因為本公司的實際業績可能與其所表達或推斷者大相 逕庭。陽光無意亦無責任於本公告刊發日期後因新資料、未來事件或其他事宜而更新或修訂任何前瞻性陳述,惟根據適用證券法例規定者除外。前瞻性陳述僅適用於本公告刊發日期,並受該等提示性陳述明確限定。讀者務請注意,前述清單並非詳盡無遺且乃就截至相關日期而發佈。有關本公司重大風險因素的詳盡論述,本公司不時向證券監管機構提呈的其他檔案所述的風險因素,所有該等資料均可於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或本公司的網站www.sunshineoilsands.com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