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4日
內幕消息
本公告乃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 「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條及13.25(1)(b) 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XIVA 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作出。
本公司收到加拿大阿爾伯塔省能源局指示信, 由於本公司未能達到加拿大能源局維修保養要求水平, 局方要求本公司提交項目放棄方案。同時基於該指令, 本公司也收到能源局管轄下的Orphan Well Association 法律文件,要求接管本公司之項目。
本公司經諮詢法律意見後, 現正準備對該指令申請上訴並暫緩提交放棄方案, 目前對於本公司業務未有構成重大不良影響。
如有必要, 本公司會適時發布進一步公告。
承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董事會命
孫國平
執行主席
香港,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卡爾加里,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孫國平先生及何沛恩女士;非執行董事 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及蔣喜娟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賀弋先生、龐珏女士及邢廣忠先生。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