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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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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30日

延長有關根據一般授權發行新股份 之最後完成日期

根據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本公司」) (香港聯交所:2012) 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六月七日、七月三十一日及八月三十 日刊發之公告 ( 「該公告」),本公司將按照一般授權向債權人張駿配發及發行 48,695,736 股相關股份,作為應付債務全數 的最終了決。除非有另外作界定,否則本公告的用語與該公告裡所定義的具有相同涵意。
延長最後完成日期
本公司自二零一二年在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上市,並於二零一五年退市,此後一直是自願披露發行者。本公司近期收到加拿大 監管機構提出詢問是次交易的理由和背景、債權人資料等。由於需要額外時間提供資料作答,本公司與債權人簽訂了第四份 補充協議(「第四份補充協議」)。據此,雙方同意把最後完成日期由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進一步延長至二零二四年十月 三十一日(或雙方同意的一個較後日期)。
除上述更改外,所有其他條款及條件將維持不變,並將繼續有效。
承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董事會命
孫國平
執行主席

香港,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卡爾加里,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