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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9日

股東大會通告

玆通告陽光油砂有限公司(「陽光」或「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

(香港時間)/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下午九時三十分 (卡爾加里時間) 假座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38號威享大廈18樓會議室舉行「A」類有投票權普通股(「股份」)持有人(「股東」)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大會」或「大會」),以處理下列事項:

 

  1. 省覽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該日止財政年度之經審核財務報表、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報告及其審計師報告;
  2. 釐定來年選任本公司董事數目;
  3. 重選本公司於下年度的下列董事( 各單獨視為一項決議案):
    1. 孫國平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2. Michael John Hibberd 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1. 何沛恩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2. 蔣喜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1. 劉琳娜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1. 賀弋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 邢廣忠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3. 龐珏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僅供識別


  1. 重新委任上會栢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下一年度之審計師,❹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2. 審議❹酌情通過( 無論有否作出修改)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向董事會授予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及以其他方式處置不超過百分之二十(20%) 已發行股本的未發行股份的建議( 於隨附通函內詳述);
  3. 審議❹酌情通過( 無論有否作出修改)批准本公司向董事會授予一般授權以購回不超過百分之十(10%) 已發行股本的股份之建議的普通決議案( 於隨附通函內詳述);及
  4. 處理可能於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上正式提呈的其他事宜。

 

大會的時間及地點

大會將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香港時間)/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下午九時三十分 ( 卡爾加里時間 ) 假座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38號威享大廈18樓。

登記股東

倘  閣下以本身名義持有股份,則  閣下為本公司的登記股東(「登記股東」)。身為登記股東,倘閣下無法親身出席股東大會且欲確保 閣下的股份於股東大會上獲行使投票權 , 閣下須依照隨附代表委任表格及通函內所列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註明日期及加以簽署❹將其發送。該代表委任表格亦將刊載於香港交易及 結算所有限公司的披 露易網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www.sunshineoilsands.com

受益股東

倘  閣下以於經紀行或中介機構(即經紀、投資行、結算所或類似實體)開立的賬戶持有股份,則  閣下為本公司的實益股東(「實益股東」)。實益股東須遵循閣下的中介機構提供的投票指示表格或其他代表委任表格內所列指示以確保  閣下的股份於股東大會上獲行使投票權。

 

記錄日期

所有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下午四時三十分(香港時間)及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卡爾加里時間時間)視情況而定(「記錄日期」)之登記股東均可親身於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上投票

,彼等(包括實益股東)亦可委任其他人士(毋須為股東)作為其代表代其出席❹於會上投票。


發送代表委任表格

從本公司於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收取本通函及其他隨附大會資料的股東,其若未能親自出席大會,請在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填寫日期及簽署❹以隨附的回郵信封寄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 樓。

 

從本公司於加拿大的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 Odyssey Trust Company 收取本通函及其他隨附大會資料的股東,其若未能親自出席大會,請在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填寫日期及簽署❹以隨附的回郵信封寄回Odyssey  Trust  Company  收取代表委任表格部門,地址為地址為  Suite  702  Trader’s  Bank Building, 67 Yonge St,Toronto, ON M5E 1J8 。

所有代表委任文件均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前至少48小時(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香港及多倫多之公眾假期)(即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香港時間)及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多倫多時間),視情況而定)正常營業時間內由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  Odyssey  Trust Company 收取代表委任表格部門(如適用 )接獲或於股東大會當日在大會開始前送達大會主席,方為有效。

股東大會結果

股東大會的表決將以點票方式進行,其結果將於股東大會後在本公司及聯交所網站刊載。

 

 

承董事會命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簽署)「孫國平」孫 國 平

執行主席

 

阿爾伯塔省卡爾加里,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 註 :

  1. 1.       凡有權出席大會❹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均有權委任另一位人士作為其代表出席及投票。凡持兩 股或以上股份的股東可委任一名以上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但須代表股東親身出席大會。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親身出席大會❹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其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已撤銷。
  2. 2.       如屬股份聯名持有人,則任何一名聯名持有人可親身或委派代表就有關股份在大會上投票,猶如其為唯一有權投票的人士,惟倘一名以上聯名持有人出席大會,則就有關股份在本公司的股東名冊排名首位的聯名持有人方可就有關股份投票。
  3. 3.       預防措施

本公司將於股東大會嚴格實施以下預防措施,以保障每名股東大會與會者的健康及安全。

1)       會場的座位將會作出特別安排。因此,單一會場的容納人數將受到限制。如有必要,本公司將使用具有通信設施和/或電腦設備的多個會議室;

2)       出席大會的人士必須在會場入口進行強制性體溫檢查。體溫超過攝氏 37.3 度 , 或出現任何流感症狀或其他明顯不適的人士將不被允許進入會場;

3)       每名與會者須在會場內時刻佩戴外科口罩 ;

4)       拒絕上述任何措施的任何與會者將被拒絕進入會場  ;及

5)       大會上將不會派發本公司禮品,亦不設茶點招待。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孫國平先生及何沛恩女士;非執行董事 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

、劉琳娜女士及蔣喜娟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賀弋先生、龐珏女士及邢廣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