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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之補充公告

根據陽光油砂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2012)一份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刊發之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龐珏女士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該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除該公告所載資料外,董事會謹此補充,根據本公司現時的薪酬政策,董事每年會獲得38,000 加元年度董事聘用費, 並且每次出席會議可獲得800 加元的會議出席費。 此外,所有董事因其董事身份而衍生的合理費用均可報銷,包括與董事會或其委員會會議有關的差旅費以及其他自付費用。 此薪酬政策受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不時修訂。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確認該公告中的所有資料維持不變。

 

承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董事會命

孫國平

執行主席

香港,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卡爾加里,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孫國平先生及何沛恩女士;非執行董事 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劉琳娜女士及蔣喜娟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賀弋先生、龐珏女士及 邢廣忠先生。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