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消息-經修訂的特許權協議
根據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陽光」)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及九月二十四日(香港時間) 刊發之公 (「公告」),本公司與BEH訂立了特許權協議。除另有指明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卡爾加里時間),本公司與 Burgess Energy Holdings, L.L.C. (「BEH」) 簽訂了特許權協議(連同其附屬文件,統稱為 「特許權協議」)。據此,本公司將授予BEH油砂權益,以換取加元$20,000,000的總代價(「總代價」),惟須按照特許權協議當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用於確定 BEH的油砂特許權份額的基準參考價格為加拿大西部原油 (「WCS」) 價格。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本公司與BEH簽訂了經修訂的特許權協議(連同其附屬文件,統稱為 「經修訂的特許權協議」)。據此,本公司將從總對價2,000 萬加元中加速獲得 500 萬加元付款,惟須按照經修訂的特許權協議當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根據經修訂的特許權協議,當WCS價格高於 80 美元/桶時,特許權使用費率的計算方式修改如下:
當某個月WCS的每日平均價格達到80 美元/桶時,特許權使用費率為 8.75%,此後當 WCS 價格上漲至 113 美元/桶時,特許權使用費率按比例增加至最高 25.00%(根據原始特許權協議,當 WCS 價格上漲至 100 美元/桶時,特許權使用費率按比例從 8.75% 增加到最高 15.00%)。
除上述披露的修改外,對原始特許權協議沒有其他重大修改。
簽訂經修訂的特許權協議的原因
國際油價已恢復至二零一九新冠肺炎疫情前的價格水平,惟其價格持續波動。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經公平磋商,雙方達成簽訂經修訂的特許權協議,並認為此舉可提供一處可靠的資金來源並強化本公司現時的流動資金狀況。因此,經修訂的特許權協議對本公司以及其股東整體而言有利。
鑑於經修訂的特許權之安排不涉及本公司任何資產的收購或處置、亦不涉及本公司子公司通過配發股本收購或處置、成立合資企業、訂立融資或經營租賃、授予賠償或提供擔保、或由本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等,財產之擁有權未有任何變更,因此,經修訂的特許權安排不被視為《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 14 章定義的須予披露交易。然而,本公司認為經修訂的特許權安排應被視為內幕消息。
關於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總部設在卡爾加里的上市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本公司專注開發其位於阿薩巴斯卡油砂地區的重要油砂及重油租賃權益。本公司於阿爾伯塔省阿薩巴斯卡地區擁有油砂及石油和天然氣租賃權益。本公司正專注實現 West Ells 項目地區的里程碑式開發目標。West Ells 一期初步生產目標為每日 5,000 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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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國平先生
執行主席
電話:(852) 3188 9298
前瞻性資料
本公佈包含有關(其中包括)下列各項的前瞻性資料:(a) 陽光油砂的未來財務業績及目標;(b) 本公司的計劃及預期;及(c)現有私人配售的預期完成及其時間安排。有關前瞻性資料視乎多種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其他因素。除過往事實的陳述及資料外,所有陳述均為前瞻性陳述。使用「估計」、「預測」、「期望」、「預期」、「計劃」、「目標」、「願景」、「目的」、「展望」、「可能」、「將會」、「應當」、「相信」、「打算」、「預料」、「潛在」等詞彙及類似表述旨在識別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乃基於陽光油砂的經驗、目前信念、假設、陽光油砂可取得的過往趨勢資料及預測,並視乎多種風險及不確定因素,包括但不限於與資源定義及預期儲量及可採及潛在資源估計、預料外成本及開支、監管批文、石油及天然氣價格波動、預期未來產量、獲得充足資本為日後發展融資的能力及信貸風險、阿爾伯塔的監管架構變動(包括監管審批程序及土地使用指定用途的變動)、許可費、稅項、環保、溫室氣體、碳及其他法律或法規及其影響相關聯的風險及不確定因素以及與合規相關聯的成本。儘管陽光油砂認為該等前瞻性陳述所代表的預期屬合理,然而無法保證有關預期確實正確無誤。讀者務請注意,本公佈所討論的假設及因素並非詳盡無遺,故讀者不應過度依賴前瞻性陳述,因為本公司的實際業績可能與其所表達或推斷者大相徑庭。陽光油砂無意亦無責任於本公佈刊發日期後因新資料、未來事件或其他事宜而更新或修訂任何前瞻性陳述,惟根據適用證券法例要求者除外。前瞻性陳述僅適用於本公佈刊發日期,並受該等提示性陳述明確限定。讀者務請注意,前述清單並非詳盡無遺且乃就截至本公佈日期而發佈。有關本公司重大風險因素的詳盡論述,請參閱本公司不時向證券監管機構提呈的其他文件所述的風險因素, 所有該等 資 料 均 可 於 香 港 聯 交 所 網 站 www.hkexnews.hk 、或 本 公 司 的 網 站www.sunshineoilsands.com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