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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 4日

就有關委任首席執行官之補充公告

謹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刊發之公告(「該公告」),其中包括,任命孫建平先 生(「孫先生」)為本公司之首席執行官。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俱 有相同涵義。

 

除該公告所載的履歷詳情外,董事會籍此希望補充有關孫先生以下資料:-

 

孫建平

孫先生, 49 歲,獲委任為本公司之首席執行官,任期為五年,通知期為三個月。根據他與本公司訂立 之服務協議,孫先生的待遇為年薪 60 萬加元。彼亦將獲得 40 萬股購股權。孫先生的薪酬乃由董事會 (其決策根據薪酬委員會的建議 )經參考彼於本公司的職務及職責、現行市價、本公司過往首席執行 官之薪酬及本公司薪酬政策後釐定。有關薪酬將由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不時檢討。

 

除上文以及該公告披露外,於本公告日期,孫先生:(i) 並無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 其他職位;(ii) 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或控股股東(定義分別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主板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並無任何關係;(iii) 於過去三年,並無在其股份於香港或海外 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其他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及 (iv) 於本公司股份中並無任何權益(定義見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 。

 

除上文以及該公告披露外,就有關委任孫先生一事,概無其他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或根據上市 規則第 13.51 (2) 條(h)至(v)分段的要求須予以披露。

 

承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董事會命
孫國平
執行主席
 
香港,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卡爾加里,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