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關連人士完成兌換可換股債券及 (II) 授出清洗豁免
茲提述 (i) 日期分別為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香港時間)和 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香港時間)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公告和通函 (「原通函」) 內容有關 (其中包括),認購人擬兌換可換股債券和申請清洗豁免 ; (ii) 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香港時間)之公告及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香港時間)之通函 (「補充通函」),內容有關 (其中包括),本公司與債券持有人達成之利息豁免協議 ; 及 (iii) 本公司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香港時間)刊發的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香港時間)召開之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結果。
除非文義另有規定,本公告所用詞彙與原通函及補充通函內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授出清洗豁免
執行人員已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 (香港時間) 授出清洗豁免,惟須待下列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
-
(i)清洗豁免和 (ii) 認購分別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獲獨立股東親身或由受委代表以投票表決方式作出至少75%獨立投票 及50%以上獨立投票(定義見收購守則規則26之豁免註釋 1)批准;及
-
除非執行人員事先同意,否則認購人及與其一致行動之人士於擬議兌換公告發布日期至完成兌換期間,不得收購或出售投票權。
上述條件已於本公告日期均獲正式達成。
完成根據特別授權發行新股份
董事會欣然宣佈,認購協議下兌換的所有先決條件均已達成,並且兌換已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香港時間)完成。
於兌換完成後,本公司已根據認購協議向認購人配發及發行113,924,051股兌換股份。
對本公司持股架構之影響
下表描述了本公司之股權結構,假設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沒有變化,(i)於本公告日期及(ii)緊接可換股債券根據初始兌換價悉數兌換後 :
於本公告日期 |
緊接可換股債券 悉數兌換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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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數目 |
% |
股份數目 |
% |
||
認購人1 |
10,338,000 |
7.98% |
124,262,051 |
51.04% |
|
Tai Feng Investments Ltd1 |
8,556,750 |
6.60% |
8,556,750 |
3.51% |
|
孫先生1 |
17,413,790 |
13.44% |
17,413,790 |
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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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董事 : |
|||||
Michael J Hibberd2 |
2,165,981 |
1.67% |
2,165,981 |
0.89% |
|
蔣喜娟3 |
104,814 |
0.08% |
104,814 |
0.04% |
|
何沛恩4 |
- |
|
- |
- |
|
認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 |
38,579,335 |
29.78% |
152,503,386 |
62.64% |
|
獨立非執行董事: |
|||||
賀弋 |
139,682 |
0.11% |
139,682 |
0.06% |
|
邢廣忠 |
- |
- |
- |
||
其他公眾股東 |
90,835,613 |
70.11% |
90,835,613 |
37.31% |
|
總數 |
129,554,630 |
100.00% |
243,478,681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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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孫先生為本公司執行主席兼主要股東。他擁有36,308,540股股份權益(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佔本公司股本的28.03%),其中包括(i)認購人(孫先生直接全資擁有的公司)擁有的10,338,000股股份;(ii)由孫先生直接全資擁有的另一家公司Tai Feng Investments Limited直接持有的8,556,750股股份;及(iii)由孫先生直接持有的17,413,790股股份。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根據本公司的首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孫先生擁有本公司授予的購股權並於行使時可認購合計6,933,580股股份。
-
Michael J Hibberd為本公司的非執行副主席,並根據《收購守則》與認購人為一致行動人士。
-
蔣喜娟女士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並根據《收購守則》與認購人為一致行動人士。
-
何沛恩女士為本公司的執行董事,並根據《收購守則》與認購人為一致行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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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的某些百分比數字已進行了四捨五入調整。因此,顯示為總計的數字可能不是它們前面的數字的總數。
本公司董事願就本通告所載資料的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通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及欺詐成份,且本通告或本文件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當中所載任何聲明產生誤導。
承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董事會命
孫國平
執行主席
香港,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
卡爾加里,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孫國平先生及何沛恩女士;非執行董事 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劉琳娜女士及蔣喜娟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賀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