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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5日

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香港時間)/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卡爾加里時間)舉行之特別股東大會投票結果

茲提述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特別股東大會(「特別股東大會」或「大會」)之通告(「通告」)。
 
除非文義另有規定,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刊發之通函(「通函」)內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根據下段,通告所載的決議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香港時間)/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卡爾加里時間)舉行之特別股東大會上經本公司股東(「股東」)以投票方式正式通過。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辦事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獲委任為大會監票人。

 

於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的投票結果載列如下:

 

 

 

普通決議案

 

 

票數(百分比)

 

 

出席會議

的總投票權

贊成

反對

 

 

根據認購協議批准認購 ; 批准、確認和追認任何一位董事簽署認購協議以及與認購事項有關的任何其他協議、文件和行動;授權任何董事採取一切行動和一切相關之事宜,並執行任何協議、契據、文書和任何其他文件,或作出彼認為適當、必要或可取的安排; 確認並批准授予董事無條件的特定授權以配發、發行和處理兌換股份。

 

詳情載於通函內。

 

 

15,389,946

(100%)

 

 

0

(0%)

 

15,389,946

 

決議案以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香港時間)/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卡爾加里時間),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29,554,630股。除孫國平先生,本公司之執行主席兼主要股東,及其連繫人士外,概無其他股東須於特別股東大會上就決議案投棄權票。如上市規則13.40所載,概無股份賦權股東出席大會並須就贊成在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放棄投票。概無人士在通函中指明其擬於大會上就決議案投票反對或放棄投票。   


 


 


    承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董事會命


孫國平


執行主席


香港,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


卡爾加里,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孫國平先生及何沛恩女士;非執行董事 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劉琳娜女士及蔣喜娟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賀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