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
茲提述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刊發之公告(統稱為「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與Renergy Petroleum(Canada)Co., Ltd. 就本公司於Muskwa 和Godin地區的油砂租賃簽訂的合資開發協議及其它補充協議以及擬議修訂協議條款。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之專有詞彙與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公告中所披露,本公司預期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將向其股東寄發一份通函(「通函」),當中載有(其中包括,但不限於)進一步之資料關於(i)擬議修訂協議條款之細節和擬進行之新合營安排 ; (ii)獨立財務顧問函件,其中載有就此事向特別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 ; (iii)特別董事委員會函件,當中載有其就此事之建議及(iv)特別股東大會通告。由於需要更多時間編製及確定供載入通函之若干資料,故通函之寄發日期將順延至二零一八年十月六日或以前。
承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董事會命
孫國平
執行主席
香港,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卡爾加里,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孫國平先生及何沛恩女士;非執行董事 Michael John Hibberd 先生、羅 宏先生、劉琳娜女士及蔣喜娟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馮聖悌先生、劉景峰先生、Joanne Yan 女士及賀弋先 生。
*僅供識別
關於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總部設在卡爾加里的上市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本公司專注 開發其位於阿薩巴斯卡油砂地區的重要油砂租賃權益。本公司於阿薩巴斯卡地區擁有約一百萬英畝油 砂及石油和天然氣租賃權益。本公司正專注實現West Ells 項目地區的里程碑式開發目標。West Ells 的初步生產目標為每日5,000 桶。
進一步查詢,請聯絡:
孫國平先生
執行主席
電話:(852) 3188 9298
電郵:i[email protected]
前瞻性資料
本公告包含有關本公司的計劃及預期的前瞻性資料。有關前瞻性資料受多種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其他 因素所限。除過往事實的陳述及資料外,所有陳述均為前瞻性陳述。使用「估計」、「預測」、「期 望」、「預期」、「計劃」、「目標」、「願景」、「目的」、「展望」、「可能」、「將會」、 「應當」、「相信」、「打算」、「預料」、「潛在」等詞彙及類似表述旨在識別前瞻性陳述。前瞻 性陳述乃基於陽光的經驗、目前信念、假設、陽光 可取得的過往趨勢資料及預測,並受多種風險及不 確定因素所限,包括但不限於與資源定義及預期儲量及可採及潛在資源估計、未預期成本及開支、監 管批文、石油及天然氣價格不斷波動、預期未來產量、獲得充足資本為日後發展融資的能力及信貸風 險、阿爾伯特的監管架構變動(包括監管審批程式及土地使用指定用途的變動)、許可費、稅項、環 境、溫室氣體、碳及其他法律或法規及其影響相關的風險及不確定因素以及與合規相關的成本。儘管陽光認為該等前瞻性陳述所代表的預期屬合理,然而無法保證 有關預期會證實為正確無誤。讀者務請 注意本公告所討論的假設及因素並非詳盡無遺,故讀者不應過度依賴前瞻性陳述,因為本公司的實際 業績可能與其所表達或推斷者大相 逕庭。陽光無意亦無責任於本公告刊發日期後因新資料、未來事件 或其他事宜而更新或修訂任何前瞻性陳述,惟根據適用證券法例規定者除外。前瞻性陳述僅適用於本 公告刊發日期,並受該等提示性陳述明確限定。讀者務請注意,前述清單並非詳盡無遺且乃就截至相 關日期而發佈。有關本公司重大風險因素的詳盡論述,請參閱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年度資料表格以及本公司不時向證券監管機構提呈的其他檔案所述的風險因素,所有該等資 料均可於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 、SEDAR 網站www.sedar.com 或本公司的網站 www.sunshineoilsands.com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