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出購股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7.06A條作出。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宣佈,本公司已根據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採用並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及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三日修訂的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向若干本公司的董事及僱員(「承授人」)授出可認購本公司「A」類普通股份(「股份」) 的購股權(「購股權」),惟須獲其接納,詳情如下:
授出日期 |
: 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卡爾加里) |
授出購股權數目(備註1) |
: 合共9,584,379份購股權,涉及9,584,379股股份 |
授出的購股權的行權價(備註1) |
: 每股0.31港元(相當於0.05加元)(備註1) |
授出購股權日期的股份收市價 |
: 每股0.295港元 |
購股權的行權期 |
: 五(5)年 |
備註:
-
購股權的價格是按加元授出,港元的價格是按授出購股權日加拿大銀行中午時段加元兌港元的兌換率。每股0.31港元(相當於0.05加元)的行權價高於以下兩者:(i)授出購股權日期的股份收市價每股0.295港元(相當於0.05加元);及(ii)授出購股權日期前5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價每股0.304港元(相當於0.05加元)
上述的所授出購股權包括下列已授予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購股權:
姓名 |
授出購股權數目 |
馮聖悌 |
1,500,000 |
Gerald Franklin Stevenson |
1,500,000 |
賀弋 |
1,500,000 |
Joanne Yan |
1,500,000 |
本公司由本公司的董事會包括其所有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7.04(1)條和購股權計劃的規則批准向承受人授出購股權。馮聖悌和Joanne Yan已各自就向其授出購股權進行投票時放棄投票。
除了上述董事,其他承授人均非本公司主要股東、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亦非彼等的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則)。
承董事會命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孫國平
執行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