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執行董事的辭任及委任非執行董事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陽光」)(香港聯交所:2012)董事會謹此宣佈: 董事會已接納李皓天先生辭任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即時生效。李先生確認其與董事會之間並無意見分歧,亦無事項需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
董事會謹此機會感謝李先生在任期間對本公司之貢獻。
委任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同時宣佈陳建中先生(「陳先生」)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即時生效。
陳先生,47歲,為中銀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副執行總裁,主管資產管理部和不良資產投資部業務。加入中銀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前,陳先生前後任職於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一家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香港聯交所」))安徽省分行和中國銀行總行人力資源部,期間曾歷任多個職務,擁有超過二十五年的從業經驗。陳先生擁有北京理工大學工程碩士學位。
本公司與陳先生並未訂立服務合約和陳先生之委任並無特定任期。陳先生有權根據本公司的薪酬政策收取董事酬金(該等薪酬政策須根據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會修訂)。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組織章程細則,陳先生董事職位之任期須於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陳先生概無於過去三年於其他上市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位及於本公司及本集團之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職務。陳先生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關係,亦無擁有任何本公司依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香港法例第571章)所界定的股票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陳先生確認概無有關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規定予以披露,亦無任何其他有關陳先生獲委任之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
董事會謹此熱列歡迎陳先生加入本公司任非執行董事。
關於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總部設在卡爾加里的上市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本公司專注開發其位於阿薩巴斯卡油砂地區的重要油砂租賃權益。本公司於阿爾伯塔省阿薩巴斯卡擁有超過一百萬英畝油砂及石油和天然氣租賃權益。本公司正專注實現West Ells項目地區的里程碑式開發目標。 West Ells首個生產項目目標為每日5,000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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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宏先生
首席執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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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email protected]
前瞻性資料
本公告包含有關(其中包括)下列各項的前瞻性資料:(a)陽光油砂的未來財務業績及目標,及(b)本公司的計劃及預期。有關前瞻性資料視乎多種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其他因素。除過往事實的陳述及資料外,所有陳述均為前瞻性陳述。使用「估計」、「預測」、「期望」、「預期」、「計劃」、「目標」、「願景」、「目的」、「展望」、「可能」、「將會」、「應當」、「相信」、「打算」、「預料」、「潛在」等詞彙及類似表述旨在識別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乃基於陽光油砂的經驗、目前信念、假設、陽光油砂可取得的過往趨勢資料及預測,並視乎多種風險及不確定因素,包括但不限於與資源定義及預期儲量及可採及潛在資源估計、未預期成本及開支、監管批文、石油及天然氣價格不斷波動、預期未來產量、獲得充足資本為日後發展融資的能力及信貸風險、阿爾伯特的監管架構變動(包括監管審批程序及土地使用指定用途的變動)、許可費、稅項、環保、溫室氣體、碳及其他法律或法規及其影響相關聯的風險及不確定因素以及與合規相關聯的成本。儘管陽光油砂認為該等前瞻性陳述所代表的預期屬合理,然而無法保證有關預期會證實為正確無誤。讀者務請注意本公告所討論的假設及因素並非詳盡無遺,故讀者不應過度依賴前瞻性陳述,因為本公司的實際業績可能與其所表達或推斷者大相逕庭。陽光油砂無意亦無責任於本公告刊發日期後因新資料、未來事件或其他事宜而更新或修訂任何前瞻性陳述,惟根據適用證券法例要求者除外。前瞻性陳述僅適用於本公告刊發日期,並受該等提示性陳述明確限定。讀者務請注意,前述清單並非詳盡無遺且乃就截至相關日期而發佈。有關本公司重大風險因素的詳盡論述,請參閱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資料表格以及本公司不時向證券監管機構提呈的其他文件所述的風險因素, 所有該等資料均可於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SEDAR 網站www.sedar.com或本公司的網站www.sunshineoilsands.com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