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非執行董事和獨立非執行董事 聯席主席之辭任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沈松寧先生已辭任為本公司的聯席主席,由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起生效,但留任為董事會的非執行董事。沈先生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任何不同意見,亦無任何有關彼辭任聯席主席之事宜須知會本公司股東。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仍為本公司的主席和執行董事。
董事會欣然宣佈,胡晉先生(「胡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和宋喆飛先生(「宋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皆由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胡晉先生
胡先生,37歲,自二零一二年起任Harbin Gloria Pharmaceuticals Co., Ltd 副總裁及Shenzhen YongBangSiHai Private Equity Fund 主席兼行政總裁。於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任China TMK Battery Systems, Inc. 執行副總裁兼財務總監,並於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二年任Johnson & Johnson China Ltd. 財務總監。在此之前,於二零零八年至二零零九年任花旗集團顧問、於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八年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項目主管、於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六年任McKesson Corporation 從事會計專業人員及於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任Stock-Trak Inc. 投資分析員。
胡先生於一九九九年畢業於Southwest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主修中國註冊會計師、於二零零三年取得Georgia State University 的電腦資訊系統及會計雙碩士學位,並於二零零九年取得Cornell University Johnson 管理學院的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宋喆飛先生
自1995年起,透過在中國銷售機械設備,宋先生在亞洲和加拿大石油和天然氣行業擁有豐富經驗。宋先生的主要客戶包括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及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宋先生於二零一一年成立加拿大奧德工程有限公司並於二零一二年共同成立拓拉蒙能源服務公司。宋先生曾任職于德國西門子公司,擁有豐富的管理經驗。
宋先生於1992年畢業於內蒙古工業大學機械工程專業。
目前本公司與胡先生和宋先生並無訂立服務合約。胡先生和宋先生之委任並無特定任期,目前無權收取任何董事酬金(該等薪酬須待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會修訂)。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彼之任期須於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胡先生和宋先生概無於過去三年於其他上市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位及於本公司及本集團之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職務。胡先生和宋先生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關係,亦無於本公司股份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香港法例第571章)所界定之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胡先生確認概無有關胡先生和宋先生之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規定予以披露,亦無任何其他有關胡先生和宋先生獲委任之事宜務須本公司股東注意。
繼上述委任,董事會各委員會的組成保持不變。
董事會謹此熱列歡迎胡先生和宋先生加入董事會。
承董事會命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Michael John Hibberd
主席
關於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總部設在卡爾加里的上市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在香港聯交所上 市及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多倫多證券交易市場上市。本公司專注發展其位於阿薩巴斯卡油砂地區的重要油砂租賃權。本公司於阿薩巴斯卡擁有約100萬英 畝的油砂及石油和天然氣租賃權益。本公司正專注實現West Ells項目地區里程碑。West Ells首個生產項目目標為每日5,000桶,緊接著獲批准增產至原定計劃每日10,000桶生產量。除West Ells活動以外,本公司已取得Thickwood SAGD項目每日10,000桶的監管審批及正為Legend申請額外每日10,000桶的監管審批。
本公告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條項下之披露責任而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