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

公告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致力於為我們的投資者及大眾提供關於我們商業及運營活動的及時準確資訊。
2021年09月 1日

內幕消息簽訂特許權協議

香港(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和  阿爾伯塔省卡爾加里(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此公告乃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陽光」)(香港聯交所:2012董事會宣佈下列事項:-

 

特許權協議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卡爾加里時間),本公司與 Burgess Energy Holdings, L.L.C. BEH) 簽訂了特許權協議(連同其附屬文件,統稱為「特許協議」)。據此,本公司將授予BEH由本公司及/或其附屬公司擁有的許可土地內、上或下的油砂未分割權益,不受任何及所有產權限制,以換取加元$20,000,000的總代價(「總代價」),惟須按照特許權協議當中規定條款和條件。特許權協議項下的安排永久生效。

 

根據特許權協議,BEH 可以選擇: (i) 以收取油砂的特許權份額; (ii) 以本公司作為其代理人,代表其處置油砂的特許權份額,並在扣除允許費用(包括運輸費和稀釋劑成本)(允許費用)後向 BEH 支付收益;或 (iii)收取特許權使用費,計算方法為油砂特許權份額乘以油砂的已實現價格,再扣除允許費用。

 

用於確定 BEH的油砂特許權份額的基準參考價格為加拿大西部原油(WCS)價格。當WCS價格低於$60 美元/桶,特許權使用費率為 0%;最低的費率2.5%WCS價格達致$60 美元/桶時觸發,並當WCS價格上漲至 $100 美元/桶時,按比例增加至最高的 15%

 

簽訂特許權協議的原因

 

國際油價已恢復至二零一九新冠肺炎疫情前的價格水平,惟其價格持續波動。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經公平磋商,雙方達成簽訂特許權協議,並認為此舉可提供一處可靠的資金來源並強化本公司現時的流動資金狀況。因此,特許權協議是對本公司以及其股東整體而言有利。

 

關於BEH的信息

 

BEH 是一家根據特拉華州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據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BEH 及其各自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證券上市規則)。

 

 

關於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總部設在卡爾加里的上市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本公司專注開發其位於阿薩巴斯卡油砂地區的重要油砂及重油租賃權益。本公司於阿爾伯塔省阿薩巴斯卡地區擁有油砂及石油和天然氣租賃權益。本公司正專注實現 West Ells 項目地區的里程碑式開發目標。West Ells 一期初步生產目標為每日 5,000 桶。


 

 

 

進一步查詢,請聯絡:

孫國平先生

執行主席

 

電話:(852) 3188 9298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址:www.sunshineoilsands.com